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(國務院令【2015】658號)精神,吉林建筑大學現對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示公告。公告如下:
一、采購項目
1.采購項目名稱:吉林省新能源與環境科技創新中心平臺建設項目
2.貨物需求及技術規格要求一覽表,詳見附件。
二、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,自2021年1月7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止。
三、對本公示公告有異議的企業及供應商,必須在公示期內將意見反饋以書面形式(加蓋公章)向吉林建筑大學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(行政樓A301室)提交,并須確保本處在公示期內收到,超過規定期限提交的異議將不予接受。
四、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的企業及供應商,公告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,我校將組織對征集到的技術方案、預算計劃和意見進行評審和答疑。
五、在公示期內,沒有企業及供應商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的項目,將申報吉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后進行政府采購。
吉林建筑大學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
地址:長春市新城大街5088號
項目聯系人:賈老師
電話:0431-845660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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